北京治疗白癜风哪间医院比较好 http://www.zbxusheng.com/中国质量新闻网讯12月19日,广西桂林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年第23号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(总第82号)。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、糕点、蔬菜制品、茶叶及相关制品、豆制品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、水产制品、其他食品等31大类食品批次样品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,检出农药残留、兽药残留、食品添加剂、重金属、微生物、理化指标、其他指标不合格样品41批次。
一、农药残留问题
(一)在全州县乐万家超市抽检的肉姜,生产日期为年6月14日,噻虫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
(二)在乌石街农贸市场周玉平蔬菜摊抽检的山东姜,生产日期为年月日,噻虫嗪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
(三)在平乐县张家镇好鲜生购物超市抽检的小米椒,生产日期为年6月23日,啶虫脒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。
(四)在广西桂林市广佰汇超市有限公司抽检的水姜,生产日期为年7月2日,噻虫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
(五)在广西桂林市叠彩区芦笛市场雷长娥蔬菜摊抽检的大辣椒,生产日期为年7月11日,啶虫脒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
(六)在平乐县好又多购物广场抽检的香蕉,生产日期为年7月11日,噻虫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南宁海关技术中心。
(七)在荔浦市东昌镇栗新路4号周良会蔬菜摊抽检的苦瓜,生产日期为年7月15日,氧乐果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
(八)在阳朔县关云粮油店抽检的芹菜,生产日期为年7月28日,毒死蜱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
(九)在广西侗菊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红茶,生产日期为年3月28日,氧乐果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。
(十)在桂林市临桂区枫林绿色蔬菜店抽检的豇豆(白豆角),生产日期为年8月12日,甲基异柳磷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。
(十一)在桂林市临桂区秦德喜蔬菜铺抽检的豇豆(青豆角),生产日期为年8月12日,倍硫磷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。
(十二)在龙胜臻臻果水果食品店抽检的香蕉,生产日期为年8月14日,吡虫啉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。
(十三)在广西发到家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抽检的香蕉,生产日期为年8月29日,噻虫嗪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。
(十四)在新宁县家家乐超市有限公司资源县梅溪分公司抽检的豇豆,生产日期为年9月14日,水胺硫磷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。
(十五)在兴安县新连华超市界首分店抽检的普通白菜(上海青),生产日期为年9月19日,阿维菌素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。
二、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
(十六)在恭城县栗木镇梁记小吃抽检的油饼,生产日期为年7月13日,铝的残留量(干样品,以Al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南宁海关技术中心。
三、重金属超标问题
(十七)在全州县安和镇肖鲜生农产品销售部抽检的姜,生产日期为年6月14日,铅(以Pb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
(十八)在全州县庙头镇宜盛农贸市场蒋高生处抽检的生姜,生产日期为年6月15日,铅(以Pb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
(十九)在永福县家世界超市抽检的红米椒,生产日期为年6月23日,镉(以Cd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。
(二十)在桂林粤富天和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辣椒(指天椒),生产日期为年6月21日,镉(以Cd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。
(二十一)在龙胜邻里生活用品店抽检的姜,生产日期为年6月20日,铅(以Pb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。
(二十二)在桂林市叠彩区观音阁市场陈满秋蔬菜摊抽检的小米椒,生产日期为年7月13日,镉(以Cd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
(二十三)在桂林市叠彩区观音阁市场秦治成蔬菜摊抽检的小米椒,生产日期为年7月13日,镉(以Cd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
(二十四)在全州县一品鲜杂货店抽检的生姜,生产日期为年7月10日,铅(以Pb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
(二十五)在荔浦市全之家超市抽检的老姜,生产日期为年7月13日,铅(以Pb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
(二十六)在恭城县恭城镇印峰超市抽检的姜,生产日期为年7月14日,铅(以Pb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南宁海关技术中心。
(二十七)在恭城县龙虎乡好又多生活超市抽检的姜,生产日期为年7月14日,铅(以Pb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南宁海关技术中心。
(二十八)在永福县君达商贸有限公司抽检的大黄姜,生产日期为年7月19日,铅(以Pb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。
(二十九)在平乐县乐万家生活超市抽检的黄姜,生产日期为年7月12日,铅(以Pb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南宁海关技术中心。
(三十)在桂林市七星区福隆园菜市场严兵委蔬菜摊抽检的老黄姜,生产日期为年7月26日,铅(以Pb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
(三十一)在灵川县鲜荟家生鲜超市抽检的小米椒,生产日期为年8月17日,镉(以Cd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。
(三十二)在永福县阳光购物中心抽检的菜心,生产日期为年8月30日,镉(以Cd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。
四、微生物超标问题
(三十三)在兴安县鸿源饭店抽检的饭碗(自消餐具),生产日期为年7月7日,大肠菌群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。
(三十四)在荔浦德强杂货店抽检的切馅饼,生产日期为年7月12日,霉菌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。
(三十五)在永福县毛姐米粉店抽检的碗,生产日期为年8月24日,大肠菌群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。
(三十六)在阳朔县秦培端榨油坊抽检的花生油,生产日期为年9月6日,黄曲霉毒素B?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
五、理化指标不合格问题
(三十七)在兴安佳旺糖果经营部抽检的香芋面包,生产日期为年5月21日,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。
(三十八)在象山区鑫源糖酒食品经营部抽检的桂林崇善米粉(其他食品),生产日期为年7月10日,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。
(三十九)在平乐县好运来超市抽检的萨琪玛,生产日期为年6月25日,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。
六、兽药残留超标问题
(四十)在恭城县恭城镇弘盛食杂店抽检的泥鳅,生产日期为年8月18日,恩诺沙星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南宁海关技术中心。
七、其他指标不合格问题
(四十一)在桂林市叠彩区隆江快餐店抽检的小碗(自消餐具),生产日期为年7月13日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,检验机构为: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
八、核查处置情况
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,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,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,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、数量、流向,召回不合格产品,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,分析原因进行整改,并依法予以查处。
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.xls